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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员编制卡片管理办法
时间:2013-07-18              字体:

  为全面落实人员定编定岗,有效控制超编进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市直党政群、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财政拨款和行政性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实行1人1卡。

  二、卡片类型

  人员编制卡片分为《随州市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卡》、《随州市行政机关超编人员卡》、《随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卡》、《随州市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卡》及《随州市市直机关以钱养事岗位聘用人员卡》五种类型。

  三、工作程序

  1、现有工作人员的编制卡片办理。按照随编办发[2004]2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党政群、政法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实行人员编制卡片管理的通知》精神,市直党政群、政法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卡片的办理由监信科具体负责。各单位在填报卡片前,监信科先将该单位拟填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对无超编单位人员以单位为序编号到人;对超编单位依据其竞争(考试、考核、公示)的办法将编制落实到人的相关材料,确认并发放《在编人员卡》或《超编人员卡》。各单位填报后报来的卡片,监信科还要按照卡片的内容要求作进一步的核实,在准确无误报编办主任签字,由综合科盖章、备案。

  2、新增人员编制卡片的发放。监信科依据市委、市委组织部的任命文件或市编办批复的文件,用人单位在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入、录用工作介绍信或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发放空白《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卡》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卡》(每人一式三份)。

  3、加盖印章。用人单位按照卡片的内容要求,填写卡片并盖上单位印章,由监信科受理进行审核,综合科长见编办主任在卡片上的签名,加盖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印章(凡卡片上无编办主任签字,视作无效卡片)。监信科留存一份,用人单位送财政预算科一份,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四、卡片的管理

  1、卡片的管理主要由监信科负责,实行动态管理。监信科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发现有人员异动时(人员退休或人员调出),及时通知其主管部门持异动人员的有关手续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收回卡片。

  2、监信科要定期不定期对卡片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妥善保管。其它科室查阅卡片后,要按秩序及时归档,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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